为有效提高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积极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近日,承德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人民满意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及民(辅)警创建活动。
创建活动安排在8月15日到12月15日,历时4个月时间。全市公安机关在各级公安机关的属地政府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报警服务台、信访接待室、出入境办证大厅、派出所户籍室、交警车管所、监所综合岗、警务站等接待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参加人民满意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创建。各窗口单位民辅警参加人民满意公安机关窗口民(辅)警创建。
创建活动期间,公安窗口单位要做到:业务办理规范。深入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刷脸办”,无“搭车收费”、强制收费;业务流程透明。公开岗位职责、业务范围、工作流程、收费标准、作息时间、服务承诺、工作纪律等信息;基础设施完善。合理划分工作区、服务区、等候区等相关功能区域,为群众办事提供指引,配齐配全便民服务设施和便民用品,落实服务窗口使用银联卡、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进行支付,保留现金缴纳服务窗口,便利老人等特殊人群;服务质量较高。服务主动、热情,服务用语严谨规范,推进“互联网+”服务,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当日办结制”和延时服务等制度举措,减少群众往返次数,设立无障碍通道和绿色窗口,为现役军人、退伍军人、老人、孕妇、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专门服务;监督评价系统完备。建立完善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业务窗口设置服务人员信息公示卡,配置满意度评价器,随时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和监督。窗口民警和辅警要做到:学习能力突出、业务能力拔尖、警容风纪严整、强化日常素养养成、群众工作能力突出。
这次创建活动以打造环境整洁规范、服务周到热情、办事高效优质的公安窗口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整改不足,努力达到外观标识标准化、内务管理规范化、服务群众高效化、警务效能快速化、环境卫生整洁化、警容风纪严整化要求,让全市公安窗口亮起来、快起来、好起来,用良好形象赢得群众满意,为文明城市添彩。